正在澳大利亚享受阳光海滩的原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行长徐伦忠肯定没有想到,他对光大银行的起诉让他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或许从此,他将与安逸的生活说“再见”了。
徐伦忠所为为什么?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7年8月21日,光大集团举行全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会议,向光大集团各地下属机构通报了10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10大案件之首就是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原行长徐伦忠案件。
2007年5月12日,徐伦忠给西安分行一位负责人发手机短信,称因其妻子受伤近期不能上班,短信发出后,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5月15日上午,徐伦忠给光大银行总行有关领导打电话,称其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短期内不会回国,并拒绝告诉联系方式。其时,国家审计署正在西安分行进行全面审计。此时徐的不辞而别引起了光大银行高管层的警觉和重视,光大银行迅即进行了调查,发现徐伦忠在2007年5月12日利用2004年私自办理的私人护照,在事前没有向总行履行任何请假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岗出境。随后,光大银行总行委派专门监察组对徐伦忠及西安分行信贷资产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初步发现,徐伦忠在对某家公司贷款中有授意、指令行为,形成了1.19亿元大额不良贷款,光大银行面临巨大损失。2007年7月19日,光大银行总行给予徐伦忠行政开除和开除党籍的处分。
其后,身在澳大利亚的徐伦忠向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008年4月22日,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驳回徐伦忠全部申诉请求的裁决;徐伦忠不服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通过律师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四项要求:
一、要求撤消被告给予原告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二、要求恢复原告劳动关系并给予安排适当工作;
三、要求按规定支付原告应得薪金收入(包括企业年金);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徐伦忠诉光大银行后,光大银行内部可谓一片错愕:徐伦忠给银行造成了一亿多元的不良贷款,在国家审计署审计过程中擅自离岗出境一年多,为什么还能够“理直气壮”地起诉银行?徐伦忠所为究竟为哪般?
对此,有熟悉徐伦忠的人士认为,徐伦忠不懂英语,在国外也没有适合他的工作,因此在澳大利亚的生活并不如意。徐伦忠起诉光大银行的目的在于试探光大银行对他这一案件的态度,如果光大银行的反应没有那么强烈,则徐伦忠就可以回国。
更有熟悉光大企业文化的人坦言,徐伦忠起诉光大银行,实际上就是光大企业文化的一个缩影。一方面,在光大,许多人际关系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光大内部管理松懈,一些案件的处理有名无实,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的居多。在光大集团去年8月召开的内部管理会议上,光大集团、光大银行现任董事长唐双宁对于光大的管理曾举过这样一个实例:光大银行某分行利用虚假发票或用途不实发票报销上千万元,光大银行总行派出调查组多次调查属实后,却仅给予了当事人2000元罚款的处罚。2000元的处罚还不够调查组一名成员一次调查的机票费用。这种是非不分的企业文化的侵蚀,也造就了光大银行内部一些干部员工把违法、违规当作家常便饭、不以为然的思维定式。如此也就难怪徐伦忠会感觉对他的处理冤枉,起诉光大银行了。